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违反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服务流程
1、业务咨询:指导企业准备相关资料
2、服务对接:企业提供相应的资料,环保管家帮助企业整理完善
3、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帮助企业通过环保的部门的现场考查
4、完成服务:帮助企业取得环保的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环保管家向企业交付排污许可证副本
排污证办理所需资料
新建企业或有新建项目的企业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
非新建企业提供达标监测报告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换发排污许可证的需提供工作总结
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环境保护xx部负责排污许可制度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地方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排污单位申请并领取一个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
办理东莞松山湖环保审批流程:
1、申办单位提出办理申请;
2、监测部门对其进行环境影响监测;
3、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原文链接:http://www.i816.net/chanpin/show-38391.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东莞松山湖环保审批免费咨询「粤绿环保」国有企业法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东莞松山湖环保审批免费咨询「粤绿环保」国有企业法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